金融机构“生前遗嘱”制度化,问题机构恢复与处置机制不断健全。金融危机以来,国际社会将恢复与处置计划作为防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、经营失败负外部性、实现机构有序处置的重要措施。这被业界称为“生前遗嘱”。2018年11月26日,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》中“特别处置机制”亦涉及恢复和处置计划。近期诸如包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事件的发生,严重损害机构产品与服务可持续性,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,昭示恢复和处置计划建设的必要性。2021年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公布《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,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。《办法》共五章30条,包括总则、恢复计划、处置计划、监督管理和附则等。基于“依法有序、自救为本、审慎有效、分工合作”等四项原则,强调有序恢复和处置,保障社会公众利益,维护金融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