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以来,受制于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经营业务的特殊性,再生资 源企业采购环节增值税进项取得严重不足,为弥补进项缺口,部分企 业通过改变业务模式、第三方代开甚至购买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。随着“打虚打骗”专项行动逐渐深入并转变成常态化打击,再生 资源行业爆发了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,多数企业及其负责人 涉及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在此情形下,许多企业无奈选择放弃取 得进项发票,转而选择使用自制凭证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,而在 增值税层面,则在向下游销售货物时,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增值税, 使得企业的利润空间大大压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