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不遗余力地解决全球公共债务创纪录的问题,就必须深入审查薄弱的信息披露法。隐性债务是指政府有义务偿还、但未向其公民或其他债权人披露的借款。根据其性质,这种债务往往被排除在政府的官方资产负债表之外,但它是真实存在的,根据一些估计,全球隐性债务已经达到1万亿美元。
虽然这些未披露的债务与91万亿美元的全球公共债务总额相比很小,但它们对低收入国家构成的威胁越来越大,这些国家已经负债累累,近年来每年的再融资需求不断提高。在利率上升和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,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紧迫。如果缺乏相关借贷规模的准确信息,问责制也会受到威胁,从而造成腐败风险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