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2022年9月27日《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商贸发【2022】162号):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,支持企业参加本地区、其他地区或贸促机构、会展企业举办的各类境外自办展会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。
2.2022年10月18日,商务部办公厅、外交部办公厅、银保监会办公厅、移民局综合司、民航局综合司、中国贸促会办公室六部门发布《关于畅通外贸企业抓订单渠道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贸函〔2022〕264文):“加大境外自办展支持力度”:进一步培育境外自办展会;提升企业参展积极性;加大非商业性 境外办展支持力度;提升境外自办展成效。
3.2022年10月26日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:鼓励贸促机构、会展企业以“境内线上对口谈、境外线下商品展”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,帮助外贸企业拓市场、拿订单。
4.2023年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,提出“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,支持企业出境参展”,商务部具体部署,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各类专业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