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约有 40 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 20 多个城市、州和地 区正在推行碳定价机制,涉及每年全球温室气体(GHG)排放 总量的近四分之一,并将碳定价机制作为其减排政策的核心组成 部分,以此为其未来发展奠定更具可持续性的基础。与此同时, 碳定价工具覆盖的排放量约占前述司法管辖区排放总量的一半, 这相当于约 7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1(GtCO2 e)或全球排放量的 12% 左右 2 。越来越多的司法管辖区正通过设计和实施碳排放交 易体系(ETS),向碳定价机制迈进。截至 2016 年,全球四大 洲 35 个国家、13 个州或省以及七个城市已施行碳交易体系,占 全球 GDP 的 40%。更多碳交易体系正在规划或考虑当中。3 此外,随着全球逐步落实在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的《巴黎气 候协定》,世界各国的注意力正从界定减排路径(以国家自主贡 献 [NDC] 的形式存在)转移到如何在未来国际碳核算框架内实 施与报告相关的减排行动等关键性问题。迄今为止的经验表明, 经过的精心设计,碳排放交易可成为一种有效、可信、透明的政 策工具,有助于通过动员私营部门主体、吸引投资和鼓励国际合 作,实现低成本的减排目标。